发布:2020/05/19 08:22:36,浏览:2141
5月14日,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标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规范》正式发布,7月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这也是生活垃圾分类江苏省首个地方标准。
该标准最大的特点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其中包括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明确了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收集设施配置,分类收运操作等规范;明确了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内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本规范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与标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操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绩效评价等9项内容。标准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居住区、公共机构、企业单位、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该地方标准的发布,为扬州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为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