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2020/06/19 08:18:00,浏览:4405

近日,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同时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镇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两项文件内容皆是结合镇江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做法,具有镇江特色。文件着眼2020、2025、2035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明确严管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任务和要求,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若干措施》明确,要继续按照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司法鉴定、故意违法民事赔偿等制度。同时,要求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落实“处罚到人”,推进农产品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严重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等。此外,每年12月1日前,各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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