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全面推行城乡农贸市场明码标价
发布:2020/07/08 08:13:12,浏览:4022

今年以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把推行城乡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列为价格监管工作重点,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建设标准,坚持分类实施,有力有效推进。截至6月底,扬州市城乡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全部落实到位。

一是精心谋划,立足高标准建设。以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专题会、农贸市场提档升级现场会、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会等时机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发动。起草下发《关于做好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双5条”法定义务和规范要求,明确明码标价要素齐全、标注规范、内容真实、悬挂醒目、摆放整齐“20字标准”。印制两种规格标价签各6万张,免费发放给各农贸市场填写、张贴。

二是因地制宜,着眼分类型实施。一方面,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做到统一投入经费、统一制作价目表、统一悬挂方式、统一推进落实。另一方面,要求各地考虑基础条件、认知程度、执行力度等因素,按照先城区后乡镇、先公办后民办、先易后难的思路,分步推进,按期完成。在标价样式上,要求根据不同商品分别采用公示牌、标价签、打码贴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在价目表悬挂上,要求有横梁的悬挂、有立柱的张贴、无梁无柱的自制支撑架,做到一市场一规范、一区域一标准。

三是多措并举,坚持强有力推进。针对少数单位认识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自觉、执行不够有力等现象,采取靠前跟进指导、利用先进引导、开展专项督导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一着不让抓落实。对督查中存在的标价牌悬挂不科学、标价签摆放不固定、标示内容不完整、货签不对位等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情况通报》,营造比学超越氛围,有力推进全面落实。

四是建章立制,注重常态化管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召开会议约谈、发放政策告知书等途径,引导行业自律。建立农贸市场日常巡查机制,做到“四看”:一看有无按实标价,二看有无规范标价,三看有无更新标价,四看有无坚持标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主观故意、屡纠不改、影响恶劣的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将明码标价检查考核纳入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体系、纳入第三方市民观察团每季度的农贸市场明查暗访内容,坚决防止“利民工程”成为“面子工程”“短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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