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苏依法办〔2019〕5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市场主体准入更加便利。牵头打造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发出全国首张长三角“一网通办”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率先落实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企业开办平均用时压缩至2.12天,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千万户,达1042.8万户,日均新设市场主体5044户,其中企业1488户。建成和获批筹建国家产业计量中心数量居全国首位,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名列全国31个省(区、市)之首。我省获批I类新药6个品规,占全国总数66.7%。预计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9.9件,继续保持全国省区第一。全系统“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做法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
(二)“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在自贸区和6类开发区(园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全国率先试行特种设备许可到期免评审换证,省级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种类由17类压缩为5类,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改革。
(三)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扎实开展。查处原料药、招标投标等领域垄断案件19件,处罚金额居全国第一,雷克萨斯价格垄断案引起社会热烈反响。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协查机制,召开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联席会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推动修改、废止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316份。牵头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我省经验做法被国家百日行动办公室在全国推广。
(四)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在全国率先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建立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国率先制定抽查工作指引,从环境检测行业、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入手,省级跨部门联合抽查迈出实质性步伐。全省4.94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限制“老赖”任职3694人次。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初步实现数据融合,各类业务系统实现“一个入口登录”。
(五)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加快制定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初步形成省局党组统一领导、应急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各地分级负责、各业务处室具体处置的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应急管理处置能力逐步提升。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完善落实。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在全省部署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省局领导深入一线明查暗访33次,全省共整改安全隐患10471个、停用特种设备9692台。成功举办江苏省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省第六安全生产巡查组肯定我局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有力、整治有序、建设有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经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印发,全国首个省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由省政府正式发布,《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形成送审稿,并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2019年度省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全年12件规范性文件涉及网络交易监管、价格监督、食品安全、标准化等多个业务事项,已经规定程序审查出台并完成备案。对省局法治工作制度体系进行梳理,明确需要在年内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目前,已相继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行政复议和应诉规定、法律顾问管理规定、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全系统法制业务考核细则、全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全系统行政执法检查细则等多项制度,全面筑牢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基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省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动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等制度,召开30次党组会、7次局务会、7次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200余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推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为省局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支撑和保障。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建立了机关党委工作5项制度和党支部建设9项制度。完善省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制度,会同财务、人事等处室选择确定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单位;强化省局机关公职律师培养与管理,现有27名符合资质要求人员全部纳入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科学化中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起草我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根据国家、省“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我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意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统一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出台全国首个以监管领域分类、体系全面的省级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规定。以打击行霸市霸、开展非法金融专项治理为重点,排查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7722条,向有关部门移交1077条,得到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牵头开展长三角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出台全国首个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获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通报表彰。打好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攻坚战,查处传销案件537件。
五、强化行政权力法制监督
一是规范执法办案管理。建立省局案件审理委员会,2019年11月1日,朱勤虎局长主持召开第一次案审会(扩大)会议,标志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落地施行。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依据法制业务考核细则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年度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法律知识考试、案件评查和现场检查方式,对13个设区市局、26个县(市、区)局开展检查,强化对基层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三是做好相关清单调整。牵头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经省委编办确定,本轮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后,我局现有960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828项、行政强制49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权力38项,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奠定基础。组织“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进程。四是组织市场监管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归集执法共性问题,主动开展对策研究,将问题解答汇总编制,以案释法,指导基层执法实践。五是加强法治课题研究。经各地申报、省局组织论证,确定“市场综合监管执法的法制保障问题研究”等13项法治理论研究课题,课题研究成果已全部提交并进入评审阶段。六是做好行政应诉。按照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要求,进一步规范应诉答辩、证据提交等各项工作,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通过旁听庭审,以案学法。在全省范围内收集涉及行政复议、诉讼的疑难案例,通过研讨,形成普遍适用的指导意见。七是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前法制会签机制。
此外,我局全年先后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活动,讲好江苏市场监管故事,形成宣传声势。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在全国率先实现投诉举报12315“一号对外”,受理投诉举报咨询95.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6亿元。认真归集全系统2018年度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数据,做好相关数据的分析、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全系统案件查办质量。据统计,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59件,受理1249件,相比2017年下降4.17个百分点;维持390件,驳回261件,确认违法54件,撤销72件,调解、达成和解7件,复议直接纠错率达10%;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7件,其中,受理38件,不予受理2件,以其他方式处理的案件7件(包括告知、补正、申请复议监督等);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8件,其中,维持10件,驳回16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2件,责令履职4件,调解1件,其他方式结案(含决定终止)3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较上年度略有上升,行政诉讼案件错案率维持较低水平,体现了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的要求,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省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开展“恩来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省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20次,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22篇,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10条。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六统一”建设被中央主题教育指导组列为即知即改典型事例,在中央指导组主题教育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根据《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举办多期市场监管大讲堂,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认真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组建江苏省市场监管代表队,取得全国第二名的好成绩。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市场监管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正在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机制。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加以解决。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