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强力推进传销信用系统治理
发布:2020/08/14 08:19:14,浏览:2732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传销信用系统治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牵头成立传销信用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40 个部门(单位)列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传销信用系统治理落实。二是健全法制基础。出台《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对组织策划传销活动或者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刑事、行政处罚信息,明确列为自然人失信信息,区分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主体,分类实施惩戒。三是严格惩戒措施。对一般失信主体,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参加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降低信用等次,限制申请政府补贴、政策支持事项和参加表彰奖励等。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限制进入相关市场、进入相关行业、相关任职资格、购买不动产,以及限制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四是健全运行机制。明确传销信用信息内容、采集、归集、平台、互通和公示等管理要求,规范应用流程,建立了跨行业、跨领域的传销信用联合惩戒运行机制。近日,按照《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南京市将 2019年以来传销犯罪、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成库,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期限三年的失信期内联合惩戒,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坚决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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