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食品安全的责任交给企业是不靠谱的
发布:2012/06/27 09:15:35,浏览:1641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观点提要: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基本定位就是做那些企业和个人不能做不愿做的事,企业和个人给政府纳税,政府提供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社会公众对政府在这方面的要求、期待无论多高,都不算过分,这正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

1.食品安全作为公共产品是由政府提供的

从经济学理论来看,食品安全与国防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等一样,都应是公共产品,具备公共产品的全部特征。而食品安全作为公共产品是由政府提供的,而不是陈君石院士说的“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不安全的食品是由企业生产出来的,应由其承担应有的责任,但如果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环境、制度等因素,导致食品安全缺失,政府就是“第一责任人”了。

如果把食品安全的责任交给企业是不靠谱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本性是逐利,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法无禁止皆可为”。当今社会,确实有很多以诚信为本的企业,坚守自己的信念,不会生产“问题食品”,但是,只要存在哪怕极个别的不讲诚信的企业生产不安全食品而没有受到处罚,就有可能诱发“机会主义”导致“问题食品”蔓延,从而出现“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恶果,进而破坏整个行业的发展,威胁食品安全的形势。近年来,“瘦肉精”、“毒胶囊”等大量的事件都说明了这个道理。

2.食品监管现在远远没到举杯庆功的时候

同样,如果把食品安全的责任交给老百姓也是不合理的,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专业知识等多方面的原因,要让老百姓来评判食品是安全的还是不安全的,让每个人都成为食品专家,这是不可能的。据媒体披露,几位年轻律师为揭露地沟油两年吃遍400多家小餐馆,这种“以身试毒”的做法是很荒唐的,既无必要,也解决不了问题。

当前食品不安全问题有多种原因,除了企业缺乏诚信之外,还有地方政府为GDP和财税收入而放松监管甚至纵容、食品标准落后、多头监管执法不力等,毫无疑问,在这些问题上,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陈君石院士认为“在食品安全方面,我们是全世界监管力度最强的国家”,不知是从哪个角度得出的结论,有没有数据和事实支撑,我们不否认并且高度评价,这几年各级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确实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现在远远没到举杯庆功的时候。我们更希望看到,有朝一日,中国人能够自豪地说,“在食品安全方面,我们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

3.政府的最大利益就是社会稳定和安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基本定位就是做那些企业和个人不能做不愿做的事,企业和个人给政府纳税,政府提供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社会公众对政府在这方面的要求、期待无论多高,都不算过分,这正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要知道,政府的最大利益就是社会稳定和安全,如果社会失去了稳定和安全,无疑是政府执政的失败。

当然,政府提供食品安全这类的公共产品可以有多种方式,一是自己生产,那些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作为公共部门,有责任、义务专门“生产”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等,并且加强执法、监督,在这方面可能永远都不能让社会公众满意,但是每一个有关部门、每一个有关的公务人员,都必须挑起这个担子,一天都不能懈怠,把每一个环节抓紧抓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位,以换取公众的理解。二是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各类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中介组织,积极主动承接一部分应由政府提供的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制定技术标准、食品检测、市场调查等等,并使其成为市场经济、和谐社会的“润滑剂”,成为社会管理的主力军。政府购买食品安全类的公共服务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并且由社会公众来评价和监督。三是高度重视各类媒体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作用,在信息化时代,媒体是一把双刃剑,近年来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由媒体首先披露出来的,媒体的监督作用不可替代,对企业的压力也最大。对待媒体,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政治眼光,既要广开言路,畅通渠道,规范梳理各种不同信息和民意,又要引导民众,加强管理,消除不良信息、虚假信息的传播及其消极影响。绝不能采取简单的 “一拖、二堵、三删、四等、五抓”的方法,政府要学会和媒体打交道,通过媒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听取民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这已成为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必备基本功。

总之,对于食品不安全问题,全社会要“零容忍”,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而营造食品安全的社会环境(包括制度、技术、人文环境等),作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则是主体,是“第一责任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裁判”、“警察”,对此责无旁贷,食品安全、社会稳定、民众幸福,政府也是最大的受益者。

Copyright (c) 2011-2012 www.jsq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025-83206176 E-mail:jszlw2012#126.com(把#换成@)
苏ICP备11031680号-2 总访问:58999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