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食品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警示教育
发布:2012/06/27 10:22:29,浏览:1507

“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盐卤老豆腐案、上海佳缘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回收食品案”等,一长串的名单,揭示了上海市质监局“打违除患”的成果。日前,该局对两年来因不同程度违法而被处罚的100家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集中警示教育,显示了质监部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

  屡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与企业的责任意识淡薄有重要关系。上海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忻元庆告诉记者,从这几年上海查处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有些企业因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生产工艺没有建立规范流程;有的则是企业法人主观上存在违法意识,如贪图价格便宜采购不合格原料、滥加添加剂、招收没有健康证的工人、产品不经检验直接对外销售等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所以,“我们一直强调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有法定代表人充分重视,才能将确保食品安全落到实处。”

  近年来,上海市质监局对食品安全监管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食品生产领域也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变化,一是食品生产企业从2005年1月1日上海市质监局开始承担食品生产监管职能时的5000家下降到现在的1900家左右;二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从2004年的82.5%上升到2010年的96%,提高了13.5%。这一变化说明,上海市正在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逼退、淘汰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低下的企业,使得食品行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在警示教育现场会上,上海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我们执行食品安全监管五个‘最严’的态度是坚定的,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是零容忍的。”质监部门在去年下半年开展“打违除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共责令停产整顿494起,立案428起,移送司法机关7起,注吊销生产许可证568张,直接逼迫311家企业退出市场。眼下,上海市质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法定代表人的问责、追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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