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须防三种陷阱
发布:2013/02/22 15:01:46,浏览:856

北京中关村电子市场内商家欺诈或强买强卖的情况多有发生。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日前以强迫交易罪对强买强卖的商户李某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警惕商家设计的“交易陷阱”,以免上当受骗。

据法院介绍,李某于2010年注册成立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后,经营相机等电子产品业务。李某等人先在互联网上发布低价产品信息吸引顾客到店,以先交钱后提货为由要求顾客先付货款,然后再向顾客交付低端产品或缺少零部件产品,并在顾客拒绝交易后对顾客进行辱骂、恐吓。20117月,李某指使员工对因相机质量问题前来交涉的顾客于某等5人进行殴打,致多人轻伤。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樊强提醒消费者,电子市场中经常存在以下3种交易陷阱,需加以提防。

一是“转型”“偷机”。“转型”是指顾客在来买看好的电子产品时,为客户推荐另一款;如果不了解,就加价销售。“偷机”是指在不能“转型”的前提下,说网上报价的商品有瑕疵,正品按市场价销售。

二是拒绝先行验货。先行验货是保证交易时不上当受骗的保障。但很多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当客户要求付款前先验货时,多以货物不在店内、需凭付款单取货为由,要求顾客先付款,从而使得顾客处于被动地位。

三是屏蔽手机信号以防报警。因管辖派出所会在每家商户门口处贴上派出所报警电话,方便客户报警。很多商家将店内覆盖的手机信号屏蔽,意在防止客户打电话报警,以达到以恐吓、辱骂方式完成交易的目的。(涂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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