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03/07 15:40:40,浏览:2807
因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武进区横山桥阳光纯净水厂、金坛市沙漠王子纯净水厂被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阳光纯净水厂年产纯净水10万桶,沙漠王子纯净水厂年产量只有3万桶,规模都不大,产品销售半径主要集中在企业周边。2012年,这两家企业生产的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在省级监督抽查中被检出电导率或菌落总数不合格,后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菌落总数和电导率是检验纯净水质量的关键指标,前者为卫生指标,超标易引起腹泻、呕吐等身体不良反应;后者为质量指标,超标意味着纯净度不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质监局已同意吊销上述两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