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美容院服务规范》标准11月1日实施
发布:2013/11/01 14:28:15,浏览:988

除了护肤、按摩,不少美容院提供文眉、文唇,甚至隆鼻、隆胸、微整形等服务。1029,中华美业标准管理推行专业委员会在南京举办《美容院服务规范》说明会。据了解,国内美容行业30多年来首次有了规范标准,明确规定美容院不可以进行有创伤性、侵入性的美容服务。不要说微整形,连文眉、文唇、针灸减肥都不可以做。据悉,新规范111正式执行。

中国美容行业发展有30多年,但是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标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中华美业标准管理推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叶秋玲介绍称,不管是面部美容护理,还是美体塑身、SPA、化妆都不允许提供有创伤性、侵入性的美容、美体服务。

文眉、文唇、文眼线、隆鼻、隆胸、注射玻尿酸、微整形,都是破坏皮肤表面,属于医疗美容范畴,从业人员要有相关资质。她表示,连针灸减肥等美容院也不可以进行。

规范内明确了要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严格按照公示的标准来执行价格。

规范还明确规定,美容技术人员要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够掌握皮肤结构、肌肉构成、身体经络和穴位等知识和按摩手法。能正确使用设备、用品等,掌握消毒等操作办法。

中华美业标准管理推行专业委员会江苏分会副主任龚磊介绍,江苏目前约有2万家美容院。目前,已有200多家美容院,如王春美容、朝晖美容等,已经承诺遵守规范中的标准,及时调整不合适的项目。

对于《美容院服务规范》,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宁认为,美容行业30多年,有了行业标准是件好事,也是一个好的起步。但是因为此规范是一个行业自律标准,没有处罚细则,没有执法主体等,并不具有强制性,如此一来就比较缺乏操作性。他认为,应该把此规范上升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处罚细则和处罚主体,对美容行业的无序更有约束力。此外,在美容院经营审批时,应该多部门介入,包括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都应各司其责,才能更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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