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07/31 10:33:16,浏览:1664
当天下午,有市民举报位于盐城市区东进路与太平路交界处一牛肉加工点,非法采用工业盐加工牛肉。接报后,盐城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对该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当执法人员赶到时,加工点内两口高一米、直径一米的大缸内正浸泡着刚刚解冻的生牛肉,缸内用于浸泡牛肉的卤水成鲜红色,加工点靠窗的一侧摆放着一批已经煮好的熟牛肉。该加工点面积为一百平方米左右,没有经营许可执照,卫生环境脏乱差。执法人员还在现场查获了28包工业用盐,共计1.4吨,包装袋均标注有“精制工业盐”字样。
据查,该加工点为家庭式作坊,负责人陆某40岁左右,陆某的妻子和父母均参与其中。据陆某交代,为了贪图便宜,他们采取从外地购得冷冻牛肉,通过解冻和私自加入工业用盐浸泡和煮熟的方式,加工成成品牛肉销售。经过执法人员现场称量,缸内正在浸泡的生牛肉重量为614.8公斤,已经制成的熟牛肉重量为314.35公斤。
该作坊上述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将用工业盐制作的近1吨牛肉依法查封,并将熟牛肉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据相关执法人员透露,用工业盐加工食品的案例在盐城不多见,此次查处的该作坊在加工牛肉手法上性质比较恶劣。目前,该作坊负责人陆某已经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专家介绍,与食用盐不同的是,工业盐其主要成分虽然也是氯化钠,但会不同程度地含有一些杂质和重金属,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工业盐若含有亚硝酸盐,会引发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