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4/03/07 09:28:48,浏览:909
《超市服务规范》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两部上海地方标准,日前正式发布。
在上海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中,超市服务测评指数排名一直居后。此次制定的《超市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对超市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超市服务、环境、服务设施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售后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及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有助于超市企业以此标准为依据,加强服务管理。
针对上海市高校的物业管理大部分已实现社会化,相当多的中专、职校和寄宿制、示范性高中也引进了社会化物业管理,部分初中和小学引入保洁公司或保安公司提供专项服务。同时,上海市政府已将部分学校的物业管理纳入政府采购,促进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市场有序竞争。将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的《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规定了校舍与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住宿管理与服务、环境保洁、绿化服务、特约服务、应急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中小学以及职业学校的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可以作为选择或提供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托儿所、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物业管理服务暂未列入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