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评论员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社会高度关注。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天津考察工作时,特意到设在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的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考察,叮嘱大家一定要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吃上放心的食品。
胡锦涛总书记把质检工作者称为“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这是对质检职能作用和社会地位的充分肯定。面对总书记的谆谆叮嘱,我们更感到肩头责任之重。我们知道,受种种因素制约,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一些违法违规顽疾仍未根治,新的问题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监管部门也不断受到拷问。因此,如何更好地履职尽责,真正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不辱使命。过去在食品安全工作上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始终把责任意识放在第一位。而食品安全问题至今得不到根本解决,根源之一在于一些企业责任心不强,措施严格不起来,制度落实不下去。可以说,责任心缺失,正在变成危及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因此,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使命责任,不断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把责任转化到完成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去。
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必须坚决践行法治精神,严格执法。守之则安、用之则治、违之则危、荒之则乱,是法治的价值所在;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的精神所在。当前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有关,但更重要的问题却存在于执行环节。必须承认,在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践行法治精神,就必须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中刑事责任不严厉、行政责任不严肃、民事责任不严格等现实难题,让法律真正体现出不可凌越的强大威严和警示犯罪的巨大威慑力。
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必须不断培养务实作风,真抓实干。责任从来不只是一种口头承诺,它必须通过实际行动来体现和兑现。这就要求我们在抓食品安全工作时,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敏于行动,脚踏实地,把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决不能华而不实,成为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每项工作落到细处,反对蛮干、瞎干、乱干。只有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实了,都见到实效了,才称得上是对食品安全真正意义上的“守卫”。
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守卫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质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总书记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严、抓实,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