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日前表示,只有严厉执法,才能遏制食品安全事件高发频发态势,给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以保障。
袁曙宏强调,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内,依上限顶格惩处。他从现有法律规定的角度对“上限”做出了解释:
对有故意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一律吊销证照、罚没设备。
对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要依法实施5年禁业处罚,并可在行业内部建立黑名单制度;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予以严惩,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致人死亡的,可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罚款的,要在法定幅度内依上限开出顶格罚单。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立即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