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质监局首次对违法企业实施公告处罚
发布:2012/05/11 16:14:30,浏览:2268

6月4日,张家港质监局对张家港金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因违反《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被张家港质监局予以行政处罚并在《张家港日报》进行了公告。这次公告的8家违法企业涉案的产品,包括建筑工程材料、食品、特种设备、机电产品等。

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公告,有力的震慑了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督促企业提高守法生产经营意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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