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体系建设的思考
发布:2013/04/10 15:48:02,浏览:1841

东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徐寅生

近几年来出现的“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等恶性食品安全事故,让消费者对身边食品的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方式、方法,在延续历史传统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协调的管理新体制和卓有成效的监管新模式,是我们质检部门近期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食品质量安全是影响社会发展和人体健康的重大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并建立了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国务院第23号文件对食品卫生监管职能做出重大调整,明确了质检部门负责食品卫生加工环节的监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质检部门的光荣任务,是对我们的信任和考验。我们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近几年来出现的“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等恶性食品安全事故,让消费者对身边食品的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方式、方法,在延续历史传统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协调的管理新体制和卓有成效的监管新模式,是我们质检部门近期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着种种隐患

1.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一些企业,尤其是食品小作坊一意孤行,一切向“钱”看,不把老百姓的健康当回事,心里总揣着“只要吃不死就行”的侥幸心理,在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的身体有害) 。例如:用工业酒精造酒,在豆制品中使用工业染料碱性橙,用化学合成物质掺兑制作酱油、食醋等。

2.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较多企业、食品小作坊无视国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和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严重危害人民的健康。

3.使用劣质原料。一些企业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制品,用“ 地沟油”加工油炸食品等。

4.腐坏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众所周知,食品基本都以动植物生物组织作为主要成分,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和生物变化,产生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有些厂家不顾人民生活的安全,唯利是图,私自改换生产日期,造成腐坏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比如变质的鲜奶、酸奶、鲜肉,超过保质期的糕点、果汁饮料等。

此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面广量大,规模小,分布散乱,科技含量底,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也存在食品质量安全的种种隐患,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不容乐观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他们急功近利,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的擅自减少或抛开质量控制环节,盲目减少质量管理成本,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使食品生产加工水平不能稳步持续提高,产品合格率得不到有效保证。

2.缺乏检测设施、经费。随着科学的进步,食品安全检测越来越依赖于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而不少质检部门目前所拥有部分检测仪器设备不能满足于相关检测的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经费不足。这些都制约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3.监管力量薄弱、缺乏。食品安全监管人手相对不足。监管机构只设到县一级,而大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布在乡镇村组。质监部门除食品安全监管外,还要承担执法打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计量管理、消费者投诉等多项任务,以此计算,真正能安排出来负责巡查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多两三个人,靠两三个人监管上百平方公里、分布在不同村组的生产网点,很难及时发现问题、监督到位。再则,不少质监部门还缺少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应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工作实际出发为原则,正确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宣传与监督的关系。针对实际,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1. 政府重视,健全体系。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力争建立体系比较健全、布局比较合理、手段比较完备、技术水平基本满足需要的层级分明、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检验检测网络,形成以食品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龙头、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地市级检验机构为重点、县级检验机构为补充的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2.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方面的制度,以落实政府负总责的属地化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及属地化打假治劣责任制度;以明晰职能划分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以企业经理负责制和食品安全监督员为基本的食品企业安全监督控制制度;以突出关键控制点、实现生产全过程监控的企业原材料追溯与产品跟踪及登记制度;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和备案制度;食品安全出厂批批检验制度;以对缺陷或不合格产品的召回与撤回制度;以强化监管与服务的食品企业诚信档案制度;按食品质量分级、分类的日常监管制度;对重点食品企业生产流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检查制度;对食品企业监督检查、检测、抽查情况通报制度;行业性、区域性及个别性问题课题研究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通报制度;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制度等。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力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令行禁止”,努力构建“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性运行机制。

3.加大投入,保障监管。要建立以市场主办单位自检为基础、消费者复检为补充、执法部门抽检为保障的“三方互动”的监管体系,拓宽抽检领域,扩大监测覆盖面,及时通报公布结果;要强化对技术和执法人员的培训,科学制定并有效运行“四大机制”,即轮岗交流机制、人才评价机制、激励创新机制、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责任意识、专业知识水平和监管技能。要配齐、配全、配优必备的监测、检验设备。要提供必要的抽检经费。

4.加强沟通,寻求合作。当前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需要通过强大的科研力量、有效的控制措施,以及与农产品的生产者、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直至消费者的充分合作才能有效解决,这就需要各质检机构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联系,探求更先进更科学的检测手段,应付日益复杂的检测要求。

5.重拳出击,监管到位。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标准代号、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严格现场审查,对于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抓好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对证照齐全的小企业重点进行强制性检验、检验室计量检定,检查其生产原始记录与登记(包括原材料及添加剂的进货与使用、产品的检验与流向等),给予质量咨询和技术服务。要定期进行专项整治,重拳出击,努力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6.宣传教育,常抓不懈。要重视公众的知情权,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出现。一要把食品工程当作道德工程来抓,强化对业主、社会的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开展食品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介绍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厂家;让食品安全常识进入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二要对公众进行食品科普教育,不仅要注重宣传食品安全,也要注重宣传食品安全的科学常识,宣传简单的食品质量识别方法,介绍食品营养知识。三是对企业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检验员重点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

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我们相信,有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有质监部门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能,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体系,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就一定能开创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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