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查获非法炼制销售“地沟油”系列案
发布:2013/04/16 17:01:49,浏览:1632

9名不法分子分别在南京市6个地方,向生猪屠宰户收购下脚料炼制“地沟油”,然后销往饭店。近日,经检方提起公诉,9名不法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非法所得。

去年6月5日,浦口警方发现,安徽人单玉兵、许天琴(化名)夫妻两人,在六合葛塘租住的民房内炼制“地沟油”。浦口警方立即对其立案侦查,并在当天将这对夫妻抓获归案,当场查获他们用来炼制“地沟油”的生产工具及生猪油。

经查,从2008年开始,单玉兵、许天琴两人就向葛塘一带的小刀手收购猪花油、“淋巴”、槽头肉、“泡泡肉”、生殖器等原料,然后在其租住的民房里炼制。“地沟油”炼出来后,就出售给附近的一些小饭店和居民食用,最远的甚至卖到了泰兴和连云港。

此后,警方通过本案深挖线索,又在六合的沿江工业开发区,江宁的麒麟门、东山等地,破获一系列“地沟油”案件,总计打掉6个炼制“地沟油”黑窝点,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缴获2.4吨成品“地沟油”、1.4吨油渣饼。

浦口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猪身上的碎皮、碎肉、“泡泡肉”、碎骨头、猪大肠里刮下来的油脂,甚至炸肉圆等废弃的油脂,都成了这些人炼制“地沟油”的原料。他们以每斤五六角钱的价格收购原料,炼出来的油脂再以每斤三四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给一些小饭店、烧饼店,最终流向市民餐桌。

近日,这9名不法分子分别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6个月至1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者缓刑,并处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和没收非法所得,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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