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解读
发布:2013/07/31 15:31:40,浏览:1595

去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推动实施这个纲要,日前,国务院又印发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针对当前社会较为关注的民生质量热点问题,《行动计划》要求强化惠及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方便读者更好地贯彻实施《行动计划》,本刊特对其中涉及质检领域的工作重点进行解读。

面对新形势,针对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制定了10个方面涉及50余项具体行动计划。

但是,今年的《行动计划》突出强调强化惠及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包括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等。

针对长期以来的“三农”的热点问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质检系统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开展“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创建。

在《行动计划》中,要求质检总局牵头的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要牵头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包括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为南水北调、铁路建设、西气东输等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二是牵头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包括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三是牵头开展全国“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筹备召开全国质量大会。鼓励各地开展质量文化主题公园、城市质量节、质量安全周、质量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质量万里行、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加快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在汽车、农业机械、家用电器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可靠性提升试点。

针对我国知名品牌不多、品牌国际影响力弱的现状,《行动计划》要求探索建立“中国精品”培育机制。主要措施包括建立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深入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在我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为重点,探索培育一批能与国际顶尖品牌相媲美的“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高端品牌。

在保障质量安全措施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

为了落实好企业的质量安全社会责任,《行动计划》规定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质量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同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乳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突出强化了质量工作考核激励。主要措施包括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地方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制定《政府质量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在各创建城市组织实施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

对以上各项工作,《行动计划》均列出了具体的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行动计划》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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