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奖评审规则和要点公布
发布:2013/07/31 15:36:31,浏览:1531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中国质量奖评审规则》和《中国质量奖评审要点》,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目前,首届中国质量奖已进入评审阶段,预计今年9月全国“质量月”期间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奖。

据悉,中国质量奖将坚持三大评审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公认的基本要求,体现评审指标的科学性、评选方法的规范性、评审过程的公开性、评审结果的公正公认;二是突出导向性、优选性和社会性原则,强调评审工作的社会参与、评审内容的创新先进和评审对象的导向引领作用;三是实施“一票否决”机制。3年内发生过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参与评选。

为了做好评审工作,我国将成立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作为中国质量奖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的组织管理,由质检总局、农业部、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负责人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质量专家组成。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下设中国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和中国质量奖监督委员会,分别具体承担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以及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实现评价与监督分离。

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包括3个环节、10个步骤。一是申报推荐环节,包括部署、申请、推荐3个步骤;二是评选论证环节,包括形式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审议公示5个步骤;三是审核表彰环节,包括审核批准、表彰授奖两个步骤。

记者了解到,中国质量奖在组织评审方面,重点评审质量、技术、品牌和效益4个方面内容,下设若干二级评审项目和三级评审项目,形成依次展开的关系;在个人评审方面,重点评审基本素质、能力水平、成果影响3个方面内容。针对专家学者、组织管理者、质量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等不同类别的个人,细化评审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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