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质监局以“发现率”促食品行业质量提升
发布:2013/07/31 15:43:11,浏览:1556

编者按:近日,广东省质监局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状况公告中,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取代以往“合格率”,引起业内和社会关注。本刊报道珠海市质监局在这方面的工作实践,并解读相关操作的具体方式方法,以供参考。

去年以来,广东珠海市质监局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查中,按照广东省质监局的要求,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状况公告中,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以下简称发现率)取代以往产品质量“合格率”的表述方式,带来监管理念的变化,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质监部门查找问题的做法,实现了食品监督抽查经费财政的实报实销,全市及各区投入监督抽查经费达800万元,监管力量更集中,监管范围更精确,整治问题更明确。一些食品小企业主动退出,食品行业整体质量得到了提升。去年广东省30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通报中,珠海的食品质量全部合格。

近日,珠海市质监局局长李培忠见到记者时,对“发现率”取代以往“合格率”带来监管理念的变化深有感触。他用数字向记者讲述该市在食品监督抽查中采用“发现率”所带来的成效:从2011年食品质量监督抽查6.18% 的“发现率”到去年的4.83%,再到今年第一季度的2.87%,“发现率”的不断降低表明,珠海质监局按照省局“发现率”的监管理念,把食品监督抽查的目的调整为查找行业和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了整治力度,反过来促进了合格率的上升。

珠海市质监局分管食品工作的副局长黄汉青认为:合格率表述的改变,不仅带来了监管理念的变化,而且也促使监督抽查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在采用“发现率”之前,食品监督抽检主要是考虑覆盖面,缺乏侧重点。采用“发现率”后,该局调整抽查方式,将上一年抽检多次不合格和被立案查处过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将抽检问题较多的产品和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列为重点监管产品;同时对巡查发现较多问题的区域列为重点监管区域,实现了从面面俱到的监督抽查转向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

在采用“发现率”之前,监督抽查没有明确的抽样目标,随机抽检,不能有效地发现问题。在采用“发现率”后,该局根据食品监督抽检和日常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确保对食品企业监督抽检到位,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问题,实现了从随机性的监督抽检转向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抽检。

在采用“发现率”之前,依据产品标准进行的监督抽检,往往忽略一些新出现的、标准中没有的问题,风险监测则不受产品标准限制。在采用“发现率”后,该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收集和分析近期出现的食品安全信息,确定下一步抽检重点,实现了从一般性监督抽检转向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相结合。

在采用“发现率”之前,抽样工作通常在白天进行,对于豆腐、烧腊、河粉等一般在凌晨时段生产的产品,往往不能客观地抽到检验样品。在采用“发现率”后,该局开展了夜间抽检,由抽检人员亲自在生产加工单位的成品中抽取样品,并至少摄取4张现场照片存档备查,包括企业厂门、抽样前企业样品存放现场、取(封)样过程、封存的样品,杜绝由被抽检单位人员代抽,防止样品作假,实现了从按步就班的抽样转向突击性抽样。

“发现率”的采用,促进了珠海市质监局监督抽查方式的改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监督抽查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在采用“发现率”之前,地方政府往往看重监督抽检“合格率”的高低。“合格率”低了,一方面影响该地域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认为有损形象。于是质监部门抽样时不敢放开抽,不敢多抽潜在问题较多的产品。采用“发现率”后,“发现率”高了,说明把存在的问题查找出来了,不再碍于“合格率”高低的考虑,可以放开手脚查问题,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多抽样,更有利于发现和防止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质量意识明显提升。采用“发现率”之前,企业的问题主要靠自己查找,许多企业由于人员、技术力量不足,不善于或者不能找到问题,便认为没问题。采用“发现率”后,质监部门以监督抽查为手段查找问题,发现了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许多隐性问题。通过整改,企业更加重视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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