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推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
发布:2014/02/25 15:03:44,浏览:1445

今后,取得初、中级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将成为厦门企业争相录用的“香饽饽”。7月8日,厦门市质监局和公务员局联合发布了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意见,大力推动了该市质量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培训工作。

厦门市质量强市办负责人介绍说,“大力推行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培养合格质量专业人才,将有利于提高‘厦门制造’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据了解,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是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厦门市已有815人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这些质量专业人员为加强企业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发挥了骨干作用。但是,目前仍有大量的企业质量人员尚未取得相应资格。

为了推动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工作开展,厦门市将从推行关键质量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纳入质量品牌奖励制度重要内容;落实聘任、薪资待遇、考试等激励措施3方面进行制度保障。对于取得初、中级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企业可根据需要优先聘任助理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给予相应薪酬待遇。同时积极鼓励企业通过提高薪资待遇等激励措施加强质量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在职称、待遇方面对质量工程师做出明确规定。

为了拓宽质量人才培养渠道,厦门市有关院校还加强对应届毕业生质量意识和质量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同时为了加强资格注册及继续教育工作,凡是取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人员,都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厦门市质监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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