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质强省发〔2013〕3号
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2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3〕380号)要求,决定今年9月在全省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进一步加强质量宣传,强化质量法治,严格质量监管,夯实质量基础,促进质量发展,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努力提升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打造经济升级版 实现质量强省梦
三、主要活动
(一)质监部门要着力发挥好牵头作用,围绕质量宣传和质量提升,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一是举行“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8月29日,由江西省质监局牵头,在南昌举行苏浙皖赣沪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联合启动仪式,进一步落实《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监合作互认纲领》,介绍2013年四省一市“质量月”活动方案,拉开“质量月”活动序幕。二是举办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会暨“首席质量官环省行”启动仪式。9月3日,组织我省百家质量信用AA级企业集中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推动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同时,组织我省千名企业首席质量官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质量咨询、质量诊断、质量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帮、扶、促活动,进一步普及质量知识,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三是开展质量管理现场观摩活动。9月中下旬,分苏南、苏中两片,组织企业学习、借鉴、推广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通过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现身说法、广大企业现场观摩、质量专家点评等方式,共享江苏省质量奖企业的管理经验,营造“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联合省教育厅做好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评审和命名工作,不断提升中小学生的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五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秋、国庆时令食品、宾馆旅游用品等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一步引导消费,营造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六是举办“使命与责任”——质量与企业发展研讨会。9月6日,邀请全国著名经济学家和质量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与江苏名牌和江苏省质量奖企业代表共话质量,共商对策,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七是组织开展质量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利剑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建材、汽配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我省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曝光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提高执法威慑力。八是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广场宣传、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困人事故应急演练、电梯安全知识主题班会、电梯安全专栏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九是组织开展检测实验室开放日、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典型企业宣传、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大讲堂、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
(二)检验检疫部门要指导出口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促进我省出口企业不断提升国际质量竞争力。一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公布施1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引导出口企业强化认证认可意识,通晓国际市场规则。二是开展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和口岸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清理整顿、防范骗取检验检疫单证等专项行动,严把“国门关”。三是组织开展进出口示范区质量标准覆盖性检查,深化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高出口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四是举办技术性贸易壁垒专题讲座,着力提高我省出口企业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三)经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开展“百千万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引导和激励企业重视质量改进和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召开江苏省质量信得过班组塈质量管理论文交流表彰会,进一步推动企业车间和班组质量建设,夯实质量基础。围绕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全国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普及推广品牌观念、提升全员品牌意识。联合省总工会等五部门开展“用户满意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顾客满意度,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质量月”期间,指导基地面向中小学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在高校中选聘大学生担任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组织开展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丰富大学生质量工作实践经验。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评审和命名工作。
(五)农业部门要从抓特色、出精品、上规模入手,推动“一地一品”建设,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打造农业品牌,提高农业效益。“质量月”期间,举办一期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组织一次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考核,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实效。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和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六)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围绕国家、省、市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质量监管。广泛开展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质量宣传、知识竞赛、质量创优等系列活动,集中开展高速公路、防洪江堤、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质量大检查,不断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水平。
(七)商务部门要积极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广泛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月”活动,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全社会和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消费者识假防诈的能力。
(八)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电风扇、服装等商品质量监测并通报结果,正确引导消费。
(九)旅游部门要广泛开展《旅游法》宣贯和旅游诚信宣传,对重点旅游城市及其周边“一日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引导旅游从业企业和从业者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净化旅游消费市场,促进旅游消费。
(十)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媒体作用,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集中报道我省“质量月”期间安排的重点和特色活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开展主题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全省“质量月”活动的动态消息,营造良好的“质量月”宣传氛围。
(十一)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贯力度,不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以知识产权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涉及民生领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为重点,针对大型商品流通场所和展会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集中宣传,扩大执法办案工作声势,增强执法维权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的满意度。
(十二)工会组织要广泛动员企业职工投身“质量月”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管理、改进质量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技术创新活动和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的素质提升活动,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发挥技能人才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水平中的重要作用。联合省农委等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促进提高检测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三)共青团组织要动员广大青年弘扬新时期“创业、创新、创优”的江苏精神,组织广大青年开展“质量提升,从我做起”、“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创新创效行动”等活动,积极争创“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十四)工商联要推动全省各级工商联和直属商会,在重点行业、会员企业中积极开展“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践行行业社会承诺”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十五)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开展“质量强业”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质量咨询、品牌服务、标准建设等专业技术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提升行业质量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筹划,周密安排,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策划好“质量月”期间各项宣传工作,增强“质量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特色效果明显、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要进一步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活动期间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和《2013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冷莉,联系电话:025-85012082,电子邮箱:cool_707@126.com
江苏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