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座谈会在京召开
发布:2014/07/02 15:32:33,浏览:1386

1126,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在座谈会上讲话,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主持会议,国务院参事张纲出席。

陈钢指出,质量推动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综合实力,靠的是质量;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比的也是质量。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始终把质量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来抓,促进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之路。当前,提升质量仍是我国一项长期而紧迫的重要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综合施策,整体推进,特别是各级政府要履行好职责,抓好质量,让质量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

陈钢强调,质量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和信誉,建设“质量强市”是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必然选择,是塑造城市精神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的有效载体,应充分认识建设“质量强市”的重大意义。

陈钢要求,不断加强质量治理,把“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从理论、战略、规划、指导思想各方面制定明确清晰的城市质量发展规划;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落实任务,构建协同配合的质量发展推进机制;要加强政府治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质量发展;要切实出台措施、形成示范,完善推进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体系;要形成质量共治的创建格局,将动员群众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坚持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城市人民。

田世宏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政府提出“质量强市”的战略举措,增强城市经济的质量竞争力要靠城市党委和政府把质量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城市同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提出明确的城市质量发展战略,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建设城市的标准,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建设“质量强市”的前提,把推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作为建设“质量强市”的目标,把实现先进质量文化作为建设“质量强市”的引领,不断深化对质量发展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以质取胜的决心。

座谈会上,国务院参事张纲代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专家组作了发言。来自四平、宜宾、桂林等市(区)的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就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结束后,19个参会城市进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这是国家质检总局第二次召开创建城市申述论证会。

资料链接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制定发布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全面部署开展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并出台了《考核验收细则》和《验收工作方案》。目前,总局已命名深圳市、成都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截至目前,已有全国28个省、区的103个城市提交了创建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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