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等中部5省质监部门签署《认证执法监管工作区域联动合作备忘录》
发布:2014/07/08 10:25:12,浏览:1365

今后,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5省质监部门的各类认证执法监管信息等将实现相互通报。

近日,河南等5省质监部门在郑州签署《认证执法监管工作区域联动合作备忘录》,决定就认证执法监管工作开展区域联动,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此举旨在全力服务中部地区合作与发展的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强中部地区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共享区域间资源优势,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备忘录指出,五省质监部门将建立认证执法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合作方检测机构间的学习交流合作;建立认证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对发现的违法企业及产品,及时在成员单位间进行通报并及时防控,避免违法产品进一步扩散;采取省区交叉方式,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网格化监督检查;协同开展对认证从业机构的检查和对检测机构的监督评审。

此外,5省质监部门还将建立认证执法监管合作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动重点领域认证工作,积极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食品农产品认证质量;加快节能、节水、节电、节油、低碳产品、可再生资源等产品认证步伐;加大环保产品认证力度;广泛推广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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