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
发布:2014/07/10 10:52:41,浏览:1406

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全文见今日3版)正式印发,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通知》明确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文件明确了整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分业推进、分级负责四项原则,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完善;到2020年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通知》还明确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点任务,要求在摸清底数,对职能萎缩、规模较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机构予以撤销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推进整合工作。一是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明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二是推进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三是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支持、鼓励并购重组,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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