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公告,同意命名南京市等城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南京市是2012年首批获得批准筹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25个城市之一。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市经济社会质量发展成效逐步显现,创建成果惠及广大民众,实现了创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建立省内首个96333应急处置平台等多项创新举措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经江苏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推荐、国家级专家组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南京市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命名表彰。南京市将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的精神,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构建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