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第三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大伟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之际,总结、研究和部署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会议。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改革和质检工作的总体要求,孙大伟就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强调了3点意见。
一是立足发展大局,充分认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检验检测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运行、加强质量安全、推动科技进步、服务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和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资质认定是我国检验检测市场的一项基本准入制度,也是检验检测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已成为依法规范检验检测活动、有效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切实保障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是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工具,是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科学发展。新《办法》颁布实施标志着资质认定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资质认定工作体系的建立,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顺应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创新,才能推动资质认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凸显资质认定制度应有的价值和优势。坚持统一性,准确把握资质认定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开放性,推动资质认定制度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便利性,提高资质认定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治理手段,全面构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体系。按照放管结合、多元共治的理念,加快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行业治理体系、社会采信机制。
会议对新《办法》修订情况及执法要求、依据新《办法》实施资质认定及开展证后监管、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解读,并组织对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实施办法》、《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关于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新《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征求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