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指导意见》中多处涉及服务业发展和质量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了消费升级的6个重点领域和方向,分别是“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服务消费”和“品质消费”这两个重点领域和方向都涉及服务业,其中“服务消费”排在首位。
《指导意见》提出了“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的7大具体举措,在第二大举措“完善质量监管体系”中提出“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
关于“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跨业融合发展和集团化网络化经营”“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大力推动中国质量、中国品牌建设。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在教育、旅游、文化、产品‘三包’、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加大‘中国精品’培育力度,丰富品牌文化内涵”“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