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沥青(泰州)有限责任公司是镶嵌在泰州这颗宝石上的璀灿明珠。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旗下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海沥青(泰州)有限责任公司是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的沥青主力生产厂,公司总资产10多亿元,年销售收入近100亿元,年上缴税收10多亿元,公司纳税连续八年在泰州市排名第一。作为泰州市重点税源纳税企业,成立至今已上缴国家及地方税收近100亿元,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地方财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先后获得了挪威船级社三位一体的QHSE管理体系、交通部CCPC交通产品等多项认证。自2009年公司开始逐步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体系。
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公司发展提供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一套持续改进的管理评价标准。在绩效管理模式思想指导下,我们立足行业实际,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坚持“为铺就梦想成功之路,奉献优质的基础材料”为企业使命,把“诚信、守责、创新、以人为本,努力实现顾客、所有者、员工、社会、合作伙伴和供方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最核心的价值观,尊重知识、劳动,对社会负责,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企业。公司立志通过可持续发展,打造出中国沥青小巨人,成为沥青领域的标杆企业。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公司注重学习培训,坚持持续改进和统计分析方法,从自身的问题入手,加大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力度,更有效地针对市场进行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公司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11项核心价值观和涵括领导、战略、顾客和市场、测量分析改进、人力资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在内的绩效评价准则融合到公司的具体制度、可执行的文件和标准中,从科学规范的过程管理中取得绩效,并通过持续改进实现公司、股东单位、客户等相关方利益最大化。
同时,自2011年以来通过不断的争创市、区长质量奖,来寻找自身与获奖单位及标杆企业间的差距,积极吸取先进性做法。不断完善与提高公司运行卓越绩效管理的成熟度。并将卓越绩效评价标准落实到每位员工,努力实现公司全面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具体化。
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无疑是公司追求卓越质量经营的有益之路。面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式压力,行业市场低迷,在同行业、兄弟单位经营形式不佳的情况下,我公司顶住压力,通过不断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持续改进。坚持发挥公司科技、品牌等优势,保证了公司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科技创新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公司或立足自身、或通过直接利用总公司炼化技术中心的技术成果、或与外部科研单位合作等方式,开发出各种沥青产品,加快高新技术的吸收和转化。公司积极培养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一支具有技术开发能力的研发队伍,并建设沥青基地试验室,购置了一批先进的分析设备。于2010年正式成立技术中心,2014年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技术中心主要以自主产品开发为主,此外积极吸取、引进并应用行业内先进的工艺技术。在新产品开发上一方面公司积极配合总公司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一些沥青新产品的开发,先后配合进行耐久沥青、高粘高弹沥青、胶粉改性沥青、改性沥青等专利产品的开发。另一方面和南京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等多家高校建立技术开发合作关系,合作开发的30号、50号沥青获省级以上的技术鉴定,50号获江苏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科技引领生产,逐年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成绩斐然,硕果累累。公司科技产品销售量以10%速度增长, 2014年科技产品销新增5亿,市场份额达10万吨,占公司沥青产品20%。同时,近年来开发的中海36-1高性能沥青、环氧沥青、冷再生沥青等高端产品均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部分已打破进口垄断。
品牌建设是公司发展又一项重点工作,“中海油36-1”品牌起源于中海绥中36-1原油,其性质特点低含蜡、低凝点、低含硫、高密度、富含胶质沥青质的特点,生产出系列优质沥青,基质沥青经美国SHRP性能试验,主要质量指标优于进口名牌沥青。公司生产的沥青产品享誉国内外市场,重交沥青经十年打拼一跃成为国内第一品牌。“中海油36-1”沥青产品先后获江苏省重点保护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并作为交通部认证产品。“中海油36-1”还获得石化行业知名品牌,沥青行业最佳贡献奖,全国沥青厂排名前十。
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积极实施节能减排、清洁下水等环保工程,勇于承担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公司通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等活动,加强员工的节能意识。近年来,公司组织实施了空气预热器改造、加热炉衬里改造、燃料油系统改造、沥青用作燃料油的改造、常炉对流段增加炉管改造、凝结水系统改造、减顶酸性水改造、污水鼓风机改造等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仅“十二五”期间累计实现节能量15300吨标煤。2002年,公司投资3000万元由北京工程建设公司EPCC总承包建设250t/h污水处理装置,当年设计建成并投入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GB8978-1996)。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2006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推出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939—2006)。对排放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升公司污水排放水质,在咨询设计院需3000万设计改造投入的情况下,我们与有关单位合作,经过一年的研发、小试和工业中试,终于探索出一条目前完全拥有知识产权、国内唯一应用臭氧催化氧化+BAF工艺的成功经验, 2009年10月底竣工并投入运行,总投入400万元,完全达到合格排放,并于2010年3月8日实现污水回用,最终达到零排放。
我们追求卓越,创造辉煌,中海沥青(泰州)有限责任公司将在中海油战略的引领下,积极促进“中海36-1”品牌沥青的发展,与社会、员工共享发展成果,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