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泰兴市专题召开了“泰兴市市长质量奖”设立新闻发布会。结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泰兴市政府专题召开常务会议,对设立“泰兴市长质量奖”做了专题研究,泰兴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政府法制办迅速起草和出台《泰兴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局代表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就“泰兴市市长质量奖”设立的背景、意义和《泰兴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新闻发布。泰兴市计划每年评选市长质量奖1家、市长质量奖提名奖2家,对首次获得“泰兴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和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颁发奖牌、证书和一次性奖励5万元。泰兴作为江苏省首个获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的县级城市,市长质量奖的设立不仅能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感和勇于竞争的信心,而且还能起到强大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激励更多的企业在质量上追求卓越,促进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