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9日,安徽省工商局公布该省流通领域黄金珠宝商品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上海老庙”戒指、标称商标“上海亚一”挂件等7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悉,安徽省工商局于2016年第三季度依法对池州、安庆、合肥、淮南等地市场上销售的黄金珠宝进行了质量抽检。检项项目涉及贵金属4项、珠宝玉石14项、镶嵌珠宝玉石饰品16项。共抽检2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13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65%,不合格率为35%。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地质人(2批次)、蓝天珠宝、宝亨达、上海亚一、百顺缘、上海老庙等。
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饰品名称、标识(印记、标签),其中,标签和其他标识物不合格问题最突出。
以饰品标识为例,本次抽检发现的的不合格贵金属饰品,有的未标注材料中文名称,有的宝石名称标注错误,更多的是用元素符号或英文单词缩写进行标注。如安庆市金福缘珠宝专柜销售的“百顺缘”样品,标注为“Au750翡翠挂件”,应当标注为“金750翡翠挂件”或“金Au750翡翠挂件”;合肥百货大楼集团铜陵合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上海老庙”样品,标注为“硬足金红宝石戒指”,实际应标注“足金合成红宝石戒指”。
此外,安徽省工商局于今年第四季度依法对宣城、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地市场上销售的珠宝玉石进行了质量抽检。共抽检2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工商局依法查处,并依法监督经营者整改。
低价买“真货”不可信
针对抽检结果,安徽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目前贵金属珠宝玉石市场“鱼龙混杂”,甚至一些知名品牌经营户中,也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如,有的商户用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同类天然珠宝玉石(包括用合成红宝石冒充天然红宝石、用托帕石冒充碧玺等)。
根据GB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1999]《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作为特殊商品,贵金属珠宝玉石具有辨识专业性强,单价金额高,保值增值等特性,其标识标注有别于普通商品,国家对此类商品的标识标注有严格要求。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印记、无标识物及标识内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每件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应当具有标识(包括印记和其他标识物)。
安徽省工商局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珠宝饰品时,要注意查看饰品标示是否齐全,标注内容是否规范,并索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
安徽省工商局还提醒消费者,如今,已经很少有普通消费者“捡漏”的机会,不要寄希望于到古玩市场、旅游景点、流动展销会上以特别低的价格买到货真价实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