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之年”再发力
发布:2017/10/17 16:47:06,浏览:1226

质检部门不断深入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改革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鼓声阵阵,质检部门身先士卒,自我革命,冲锋在前。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质检总局将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质检改革的突破口,实实在在推进改革、真真正正简政放权。在改革过程中,质检总局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做到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认证的转认证,该简化的简化,该管住的管住。

20158月,质检总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三个最大限度”,即最大限度取消审批项目、最大限度下放审批权限、最大限度优化审批程序,为推进改革定好了调子。

近年来,质检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细化改革明确了路线。

与此同时,质检总局大力支持和指导各地质监系统开展许可证审批流程改革试点,涌现出了“先证后核”“一企一证”“网上提交、网上审批”等创新,为深化改革找准了发力点。

今年年初,为了进一步压减实施许可管理的产品类别,质检总局对60类产品逐项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从产业规模、技术现状、质量抽查状况以及产品自身属性等多个方面入手,对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排序,做出“取消”“下放”“转认证”“继续许可管理”等不同的建议。最终,国务院决定对19类产品取消许可管理,3类产品转认证,8类产品审批权限下放到地方。

20175月,质检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产品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质检部门作为质量主管部门,要一手抓全面提高质量,一手抓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意见针对取消许可管理、保留许可管理、下放审批权限、转认证的产品,分别提出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管、强化审批监管承接、强化制度转换衔接等具体要求,要求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并重,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质检总局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简政放权,将许可类别严格限制在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高的范围。同时,要从源头保证质量、防控风险,强化全面质量监管。“我们将继续坚持放管结合、并重,进一步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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