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筑企业将建“首席质量官”制度 :稳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效能
发布:2018/06/20 14:25:21,浏览:1199

为改进管理措施,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苏州市质量奖”和“苏州市名牌产品”申报工作,苏州市住建部门近日发文要求建筑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逐步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稳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效能。

“苏州市质量奖”和“苏州市名牌产品”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领域荣誉。苏州市住建部门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将宣传、动员建筑企业申报“苏州市质量奖”和“苏州市名牌产品”作为本年度“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按照《苏州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苏州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筑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逐步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构建工程质量管理自控、自评、自纠体系,稳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效能。同时加快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促进先进工法的开发和利用,强化科学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此外,建筑企业应增强诚信意识,加强信用建设,努力提升本单位在建筑市场中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培育优势骨干企业”的要求,对荣获“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苏州市质量奖”和“苏州市名牌产品”的建筑企业,作为良好行为与建筑业企业年度综合信用考评等挂钩。为充分调动建筑企业创优、评优工作的积极性,获得“苏州市质量奖”和“苏州市名牌产品”的建筑企业,在参与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方面将适当予以倾斜。

Copyright (c) 2011-2012 www.jsq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025-83206176 E-mail:jszlw2012#126.com(把#换成@)
苏ICP备11031680号-2 总访问:5903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