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保护好“吹哨人”的权益
发布:2019/05/27 15:15:19,浏览:1002

文/胡立彪

最近一段时间,因发布揭露安全帽质量问题视频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建筑工人窦师傅,成了网络红人。然而走红之后,他反倒因此陷入困境。本来一直在工地打零工挣钱,但出名之后,一些熟悉他的包工头不再用他。不仅丢了工作,窦师傅还感到精神压力,因为“得罪人了怕报复”,删掉了视频。

这个结果,是窦师傅未曾料到的,也是民众不愿意看到的。对此有评论者指出,原本只想砸劣质安全帽,却砸了自己的饭碗。往根里深挖,窦师傅砸的不只是一顶安全帽,而是砸开了靠生产“无厂商、无检验、无标识、无人查”的安全帽食利的市场真相。按理说,窦师傅揭出安全帽市场问题,引起相关部门对于该市场的重视并加强监管,这必将有利于提升安全帽产品质量安全,对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是非常有益的事,他应当受到褒扬才对,如今却反受其害,这一现象需要引起深刻反思。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这应该是一条社会底线。然而,一旦有私利诉求,部分人就会打破这条底线。像窦师傅这样的“抱薪者”对社会大众而言自然是有益的,但对个别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人及与其有利益关联的人)来说就成为“破坏者”,因为他这样做会触动这些人的利益。他们多会采取报复手段,让“抱薪者”们困厄于他们制造的“风雪”之中。不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任由这种情况存在,会形成非常不良的负面社会效应。

不能让揭露问题的“抱薪者”受到委屈,这应该是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最基本的规则。而要捍卫窦师傅们的合法权益,不能仅仅依靠用人单位、包工头的“宽广胸怀”,最关键的还是要依靠法规制度保障他们不受伤害,并获得应有的报偿。这时候,建立健全“吹哨人”制度就非常有必要了。

“吹哨人”制度即知情人士爆料制度。知情人往往是内部人士,他们发现问题后吹响哨声,能够及时制止不法行为,从而大幅降低社会损失和监管成本。从社会实践看,“吹哨人”在社会管理特别是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上海福喜事件、问题疫苗事件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曝光,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功不可没。有鉴于此,新的《食品安全法》增设了“保护举报人(吹哨人)的合法权益”的条款。一些地方也跟进出台了地方法规,比如上海市2016年开始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规定“被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目前我国“吹哨人”制度覆盖面还不够广,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窦师傅的遭际便是很好的说明。而要完善该制度,今后还要在如下几个方面下工夫:一是保证“吹哨人”有正当合法的途径和合适有效的倾诉对象。既要让“吹哨人”能举报、敢举报,又要让“吹哨人”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保护公利和私利,维持二者平衡。二是设立有针对性的专门法规,以保障“吹哨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伤害。只有让“吹哨人”消除后顾之忧,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监督本单位、本行业的作用。三是赋予“吹哨人”积极的社会价值,倡导民众参与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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