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4/08/11 10:42:40,浏览:663
气瓶的安全充装和使用关系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整改专项行动,8月2日上午,泰州质监局副局长王建春带队对兴化市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检查人员分成5个检查小组,采取集中行动、同时检查的方式,在上午8:20同时对5家充装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充装过期气瓶、报废气瓶和无条码气瓶的行为以及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对2家充装单位罐内的气体进行取样化验,查看是否掺杂二甲醚。从检查情况看,各气瓶充装单位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有现场充装报废气瓶,但在1家单位发现有充装过期气瓶的情况,对此,检查人员现场进行了查封,并立案对该充装单位进行处理。
下一步,泰州质监局将加大对各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已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整改期限内,并加大复查力度,督促各充装单位切实落实气瓶充装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气瓶安全使用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确保气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