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彩色电视机监督抽查结果:别看广告要看指标
发布:2014/10/11 08:42:45,浏览:649

今年第2季度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40个型号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虽然与2012年国抽相比(合格率为87.8%),合格率有所提升,但不合格项目却没有减少,特别是有用平均亮度、声频率响应范围等关键性能指标不符合行业标准情况比较严重。负责本次抽检的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范晖工程师认为,从抽查结果看,我国的彩电生产企业,特别是小企业依然处于同质低价竞争阶段,为降低产品成本,采用价格低廉的部件组装生产平板电视,导致电视产品显示性能、声性能低于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

据范晖介绍,整机的显示性能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观看效果。有用平均亮度、亮度均匀性等指标,是表征整机产品重显画质好坏的重要参数。如果产品的有用平均亮度、亮度均匀性等指标不高,会影响电视机的画质。在此次抽查中,40个型号中有22个型号有用平均亮度没有达到行业标准要求。这一方面是因为现行推荐性行标是按照CRT(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的性能推荐性标准来设定的,而现在的平板电视的亮度,从观看的角度来看可以有所降低;降低亮度也有助于电视机的能效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采用低价的显示屏,导致亮度调节范围不够,“在光线暗的环境下还可以,一旦到了光线亮的环境,就会影响图像的观看效果。”

亮度均匀性是另一个重要的显示性能指标,而此次抽查中,有18个型号的亮度均匀性没有达到行业标准的要求。范晖说,这也与目前平板电视过度追求轻薄和厂家节约成本有直接关系。最开始LED显示屏是采用直下式LED灯来做背光源,而现在为追求超薄、减低能耗一些LED显示屏采用了侧入式LED灯来做背光源,如果导光、散光结构设计不好、材料不佳,就会出现亮度不均匀现象,影响显示效果。

与显示效果相比,很多消费者对声音性能的优劣更不易辨别。在本次抽查中,有25个型号的电视机产品声频率响应范围指标没有达到现行行业推荐性标准的要求。声性能指标达不到行业推荐性标准的要求,会导致其产品音质缺少低音或高音,声效比较单薄、不悦耳。

而造成大范围不符合的深层原因有2个:一是声音性能没有强制标准要求、只有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产企业为追求平板电视的轻薄和低成本,降低产品的企业标准要求,并在行业推荐性标准修订会上纷纷提出降低声音性能指标,目前平板电视使用的扬声器越来越小,音质效果大打折扣。二是一般消费者用耳朵不易辨别出音质的优劣,无法择优购买,使得能生产出优质音质产品的企业也被迫降低成本,从而生产音质一般的产品。

范晖认为,目前平板电视显示性能、声性能质量状况与行业推荐性标准执行情况有直接关系,与此同时,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也看不到这些性能指标参数,看到的都是名目繁多的功能介绍、绚丽多彩的广告宣传样片,消费者无法真正看到其产品性能指标的优劣。“我建议效仿手机、数码相机等产品,在电视机使用说明书上明示各项性能指标参数,这样一方面便于消费者在择优选购,一方面便于监督、促进产业的提升和产品性能的不断提高。”范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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