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8部门联合整治建材市场
发布:2014/10/20 10:28:14,浏览:760

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质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2014~2015年石家庄市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规范石家庄市建材市场秩序、提升建材产品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租赁和使用单位质量诚信档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名单的方式,在全市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

《方案》提出,各地根据当地建材产业的实际,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重点建材产品和获得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认证的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在检查和抽样检验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对发现企业存在应当撤(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的,要依法提出撤(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的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质监部门将根据本辖区具体实际,确定人造板、家具、建筑扣件、建筑钢材、水泥及其制品等建筑材料生产集中区域,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推动建材产品质量的提高。继续深入开展“清新居室”行动。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协作配合机制,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无照经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售或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装饰装修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查处木制家具(含办公家具)、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为重点,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突出问题,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规范生产、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组织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组织开展“检测服务进家庭”活动,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为居民免费检测有关装饰装修材料和室内空气质量等活动。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制售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热轧带肋钢筋、建筑扣件、水泥、人造板等产品的行为。对违法企业要依法处罚并督促整改,查处案件要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企业或个人涉嫌犯罪的,一律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将进一步强化石家庄市建材生产、销售及使用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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