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4/11/06 10:48:25,浏览:639
近日,泰兴质监局会同该市安监局、张桥镇政府,对该镇行政区域内的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4家企业的18台特种设备都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制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制度,其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是无证上岗,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等。对此,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改正。检查中还发现,有6台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已责令其停止使用。4家企业负责人签收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泰兴市安监局、张桥镇工作人员还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企业认真执行“双八条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市质监局发放了《泰兴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告知书》、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六项举措〉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八项规定〉的通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