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从2014CADA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上获悉,一年来,汽车三包稳步推进有序实施,全年退还车辆441辆,尚未发现集体性维权事件。年会上,19家汽车经销单位荣获全国汽车经销商售后服务质量标杆单位荣誉。
据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介绍,一年来,汽车三包稳步推进有序实施,全年全国质监系统工受理投诉4051件处理3908件,退还车辆441辆,目前尚未发现集体性维权事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方面,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质监部门都明确了工作机构,负责汽车三包工作的落实。在技术支撑方面,国家产品管理中心成立了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委员会,各省筹建了汽车三包技术咨询人才库和2109名专家库,聘请4613名专家参与汽车三包争议技术处理,其中技术咨询达到800多次。在宣传领导方面,与汽车流通行业联合开展汽车三包培训2万多人次;及时备案公开信息,全国有117家生产厂家,共备案179个品牌5861个车型,25976家销售修理商都公开了三包信息,便于社会大众进行查询,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的要求,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共评估文件751份,整改违规问题其中有13大类的问题,使备案公开的信息进一步得到规范。同时推进质量控制,指导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展贯彻实施汽车三包规定、提升汽车售后服务质量专项活动,共举办了6期汽车4S店三包现场会。首次开展全国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测评,从全国4S店评选了19家售后服务标杆,提高行业的售后服务质量,发挥部门的联动效应,联合中国保监会推动产品质量安全保险制度。
黄国梁指出,汽车三包实施一年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售后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诚信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汽车经营者在汽车三包规定落实执行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部分汽车信息生产者三包信息不全、内容不规范。据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调查显示,有59%的消费者反映购买汽车时,汽车4S的销售人员没有介绍三包期限、三包责任等信息。二是三包责任落实还没有全部到位。一部分汽车经营者主要的零部件,还有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不符合国家的标准规定,卖方的霸王条款依然存在,有72%的消费者被经营者暗示或者明示不在汽车4S店保养,有11.6%的消费者反映车辆在维修时超过了5日,修理者没有及时备用车辆和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三是一些经营者在配合争议处理上还不够主动。一些汽车经销商没有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争议,有的把问题直接推给了生产商;有的不认可技术咨询专家的意见,没有积极配合行政部门调解处理。
年会上,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王宗龄发布了19家单位为全国汽车经销商售后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其中进口豪华品牌4家,合资品牌10家,自主品牌5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分析了目前汽车行业状况,进行了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