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4/11/13 08:47:22,浏览:666
为落实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日,泗洪质监局按照“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监管方式,对辖区内获证白酒生产企业开展“三分监管”监督检查。
由于辖区内部分白酒企业生产场所发生了变化,对白酒生产有了新的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该局对企业的生产、检验、环境卫生等条件是否能够满足生产需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在白酒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存储、索证以及是否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
目前,该局已检查12家白酒生产企业,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提出整改项目27项,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继续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全力确保白酒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保障白酒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