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4/12/05 09:24:34,浏览:707
12月3日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销售和网店销售的针织(保暖)内衣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了30批次产品,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8878-2009《棉针织内衣》、FZ/T73022-2012《针织保暖内衣》、FZ/T73024-2006《化纤针织内衣》、SHCCJSGF201.5-2012《上海市针织(保暖)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保温率;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抽查发现,标称上海旗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旗枪”三重保暖男内衣(规格型号170/95生产日期/批号C1215-1)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