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4/12/30 15:42:18,浏览:1168
近日,南通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和南通市财政局依据《南通市质量强市推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对荣获2013年度质量奖、名牌、技术标准和体系认证等73企业予以840.5万元的奖励。
2013年,南通市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今年初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现场验收,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南通海门市质量节,在全国首个设立开放式质量主题公园,海安县中洋现代渔业产业园区获批筹建全国河豚鱼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如东县政府申报的紫菜产业通过文审,75家企业获江苏名牌产品,累计省名牌235个列全省第三,烟滤嘴公司、九鼎集团、南通四建获市长质量奖。南通蓝印花布获国家地理标准保护产品,3家企业参与3项国家标准制订,7家企业参加11项行业标准制订,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参与7项省级地方标准制订,24家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3A、4A体系确认,26家企业通过能源体系认证或三合一体系认证。
对市区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奖励50万元,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30-3万元的奖励,市长质量奖的奖励50万元,获江苏名牌的奖励20万元,连续3次获省名牌的奖励5万元,连续3次获南通名牌的奖励6万元,再复评2次奖励3万元,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3A、4A体系确认分别给予3万和6万元的奖励,通过能源体系认证或三合一体系认证给予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