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积极作为——浅谈质监部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发布:2012/08/31 10:46:05,浏览:1061

山东泰安市质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刘运富

提 要

“没有梧桐树,难引金凤凰。”一句谚语道出了一个道理:经济发展离不开环境。近年来,山东泰安市质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实际工作入手,方法得当,积极作为,为不断优化当地经济发展环境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们的诸多做法值得肯定与借鉴。

经济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品牌、形象、素质、实力、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它对内能产生凝聚力、向心力和驱动力,对外能增强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因此,质监部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设最优经济发展环境。

塑造优质产品质量形象,打造城市名片。近年来,山东泰安市政府不断建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制定完善质量振兴、名牌战略等相关计划、规划,出台了多项奖励政策。2009年,泰安市政府以142号政府令发布了《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并出台了《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目前,泰安市共有98个山东名牌产品,27个山东服务名牌。泰安市市长质量奖已圆满评选两届,4家企业、两名个人获得市长质量奖。“泰山”牌电缆、“泰山”牌纸面石膏板、“东岳”牌摩托车轮胎等一大批名牌在泰安大地涌现,成为展示泰安形象、吸引社会目光的新名片。

打造诚信市场环境,树立诚信泰安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一个健全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必不可少。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发展中要树立诚信意识、培育诚信风尚、建立诚信形象。质监部门要不断探索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依法建立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对守诚信、重信用的企业,积极引导帮扶争创名牌产品、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使企业真正在百姓心中树立放心、安心的诚信形象。对不守信用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安全失信企业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形成对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增加企业失信成本,惩戒失信行为。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向阳光型服务型政府迈进。质监部门首先要实行“阳光政务”。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质监部门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质监工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项目跟踪问效制、责任追究制等,确保办事人员进门顺利,办事顺心;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其次要实行快捷审批。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泰安市质监局在山东省质监局的领导部署下实行了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实施,将质监部门所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在行政许可机构实施,做到“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一条线”应诉,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再次要阳光收费。把实行减、免、缓收费优惠政策作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有序的执法环境。质监部门要坚持执法的原则性,讲究执法的艺术性,增强执法的服务性,树立质监执法人员既是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经济卫士,又是亲企、帮企的良好发展环境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的形象,最大限度的缓和被处罚人的对立情绪,提高行政执法的亲和力。首先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其次要文明执法,讲究执法的艺术性。树立人性化办案意识,充分尊重被处罚人的人格权;注意执法语言的艺术性,增强与执法对象交流的亲切感。再次要增加执法的服务性,处理好执法与建设“服务型质监”的关系,牢固树立监管与服务对立统一的观念,坚持用服务的理念指导执法实践,增强服务意识,寓服务于执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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