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质量月”活动不断升级
发布:2012/09/03 11:19:15,浏览:1427

今年是《质量发展纲要》(下称《纲要》)颁布的第一年,这就赋予了刚刚到来的第23个“质量月”不同寻常的意义。《纲要》确立了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我国质量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目标,成为今后一段时期质量工作的行动纲领。可以这样说,《纲要》的实施必将会推进质量工作实现一次质的飞跃。不过,这样的飞跃不可能自发完成,它需要质量工作本身首先进行自我升级。现在,就让这个升级就从“质量月”活动开始吧。

拓展活动范围,实现社会参与面升级。为了搞好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国家质检总局早在半年前就开始进行筹划准备,不仅横向上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增加了7家主办单位,联合主办单位也由去年的10部门增加到17部门,而且纵向上全系统统一部署,对省市区县各级都明确提出了活动要求,形成了上下呼应的局面。而在“质量月”开始后,我们也应当不断拓展活动范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其中,让每一名社会成员都成为质量大舞台的演员。只有明确所有相关者的责任,做到配合协调,形成合力,才能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真正实现升级。

提高活动规格,实现社会影响力升级。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写进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计划要求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各地质检部门在活动中也要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升活动的规格,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动员地方主要领导首先参与到活动中来,让他们把这项活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仅要认真谋划,科学组织,强化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而且要做实活动内容,细化活动方案,以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挖掘活动深度,实现企业质量观升级。策划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围绕调结构、保民生,在注重传统的一、二产业领域基础上,推动旅游、医疗等第三产业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特别要注重调动发挥各产业领域企业的主体作用,因为企业是市场主体,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只有企业积极主动地加入到活动中来,“质量月”的社会价值才能真正体现。要推进企业组织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通过活动让企业认识到,确保质量安全、坚持以质取胜、提升质量水平、追求卓越质量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立足市场、实现发展的根本。

注重活动创新,实现社会贡献率升级。“质量月”一年一度,有一定的程式和套路,但程式不是死公式,套路不是老思路,必须要有所创新。而只有不断创新,“质量月”这个社会活动品牌才能不断产生溢价,社会贡献率不断提升。因此,必须要不断调整思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特点,选准活动切入点,把握好主攻方向,开创性地开展活动。特别要注重将活动重心下移,发挥基层部门的牵头作用。把活动作为集中展示的平台,发布一批抓质量工作的新成果,树立一批质量工作突出的好典型,由此形成示范,制造声势,营造良好的氛围。

事实上,近些年“质量月”活动的实践,在让人们看到这项活动本身不断实现升级的同时,也让人们看到全民质量意识的升级,看到质量振兴事业发展的升级。我们因此也有理由相信,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建设质量强国的伟大理想最终会随着质量工作的不断升级逐渐变成美好的现实。

(中国质量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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