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5/01/16 15:47:09,浏览:704
广西质监局查办自治区化工研究院未取得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擅自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不合格药肥混剂(0.5%毒死蜱颗粒剂)案件
2014年1月16日,广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崇左市渠黎镇东盟青年产业园的广西化工研究院扶绥生产基地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院的复混肥料生产车间正在组织生产包装标识为辽宁省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药肥产品。在成品仓库存放有不同生产日期,不同商标的“药肥混剂”产品74吨。经检验,其中35吨氯环牌0.5%毒死蜱颗粒剂毒死蜱质量分数不合格。
2014年1月23日,执法人员对该批次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措施。经调查核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与辽宁省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有0.5%毒死蜱颗粒剂的分装协议书,但并未签订有委托生产加工相关协议。该研究院在未取得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5日~2014年1月16日先后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0.5%毒死蜱颗粒剂74吨,货值金额共计43300元。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广西质监局依法对涉事单位作出责令停止生产0.5%毒死蜱颗粒剂(药肥混剂)、处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生产的74吨0.5%毒死蜱颗粒剂(药肥混剂)的处罚措施。
世多乐(青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行业标准的水溶肥料案件
2014年4月29日,山东省青岛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世多乐(青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对哈维特、根多乐等11种水溶肥料产品成品抽样送检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的哈维特、耐普9、纽萃钙硼、根多乐、果多乐、花多乐6种水溶肥料产品为不合格产品。2014年5月27日告知该公司检验结果后,该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复检。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对备样重新检验后,该公司生产的哈维特、纽萃钙硼、根多乐、果多乐、花多乐5种水溶肥料产品为不合格产品,耐普9为合格产品。
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该行为属于生产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行业标准的水溶肥料的违法行为。2014年7月15日,山东省青岛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该公司停止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没收该公司违法生产的水溶肥料共284.45箱、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贵州省质监局查处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兴农化肥厂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复混肥料和过磷酸钙案件
2014年3月1日,贵州省质监局接群众电话反映,该省普定县兴农化肥厂涉嫌存在跨区域生产销售劣质化肥的违法行为。该局立即组织安顺市局、毕节市局和织金县局对贵州省普定县兴农化肥厂及其销售网点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设备老旧且锈蚀严重、化肥出厂质量检验实验室因长期未使用,布满灰尘,已不能持续保持获证生产条件。执法人员对其生产和销售的兴黔牌复混肥料和过磷酸钙进行抽样送检显示,均为严重不合格产品。经进一步调查,该厂主要以购入合格化肥后掺入工业磷渣等废料翻包直接出厂的形式生产劣质肥料。为规避监管,该厂采取见单生产,即产即销,不设中转,直入偏远村寨的方式,将劣质复混肥料和过磷酸钙销往省内毕节、安顺的多个边远乡镇农户手中。一方面该局组织基层质监部门根据该厂出厂销售记录,核实已售出化肥数量,尽力追回不合格化肥,挽回农户损失100万元;另一方面,由于违法产品数量大,涉及区域广,且不合格产品直接销售到偏远农户手中,风险较高,该局采取了吊销该厂的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将卷宗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措施。
该案被质检总局评选为2014年全国农资执法打假典型案例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