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召开的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南京“宝庆”商标侵权案入选其中。
企业擅自用“宝庆”商标开店
南京宝庆银楼首饰有限责任公司曾与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创煜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连锁公司有权管理、发展、开设“宝庆”加盟店,但必须向宝庆首饰公司报批并缴纳商标使用费和品牌管理费等。可之后,连锁公司、创煜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开店。宝庆首饰公司要求解除协议,“宝庆”系列注册商标现权利人南京宝庆首饰总公司则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法院判决,凡是未经许可,连锁公司擅自使用“宝庆”商标开店经营的,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凡是已经过许可的,连锁公司可以继续经营。但法院同时审理认为,尚无证据显示连锁公司擅自开店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宝庆”品牌的声誉,因此未支持宝庆首饰公司、宝庆总公司要求立即解除合同的主张。
案例点评
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该系列纠纷案件的司法价值值得肯定,一方面对注册商标等特许经营资源,司法裁判明确应当保证特许人的绝对控制权;另一方面对如何解决双方之间合作已久的纠纷,司法亦持理性态度,使得案件的裁判结果并未对“宝庆”品牌产生重大的市场波动,有力维护了其市场价值。
网站销售侵权影片,遭跨国投诉
网站服务器位于扬州的“高清影视下载网”,未经授权,擅自下载、出售美国电影协会拥有版权的电影作品,遭到跨国投诉。扬州市相关部门调查发现,从2013年1月至12月,胡某销售拷贝侵权影片3182笔获利30万元,通过淘宝网店销售注册邀请码7425笔获利58万元;丁某通过淘宝网店销售拷贝有侵权影片的电脑硬盘和高清播放机,以及各品牌空白硬盘、高清播放机、配件共10021笔,销售额600万元。
去年10月,胡某、丁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并分别处以罚金16万元、6万元罚金。本案中被公安机关查扣的服务器硬盘、光盘等物品予以没收,胡某、丁某向公安机关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案例点评
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唐恒:本案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大,是一起侵犯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典型案件。对犯罪人的严惩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打击侵犯著作权的决心,对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波司登”蚕丝被遭遇“李鬼”
去年10月,常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常熟及周边省市有人非法大批量生产假冒“波司登”蚕丝被,并通过线上线下在全国批发零售,涉及江苏、湖南等9省。
去年12月,苏州市公安部门一举摧毁制、售假冒蚕丝被窝点9个,摧毁制、售假冒羽绒服窝点2个,抓获售假犯罪嫌疑人9人,现场查扣各类假冒“波司登”蚕丝被5000余条,羽绒被300多条,羽绒服170余件,“波司登”各类商标标识、包装12万余个,印有“波司登”水印字样的面料55卷,涉案总价值4000余万元。
案例点评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曾培芳:本案假冒“波士登”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跨多个省份,涉案金额巨大,形成线上线下结合批发零售、制假售假一条龙的犯罪体系。本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了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