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市场急需行业联盟引路
发布:2012/09/13 14:48:56,浏览:1096

空气净化器产品作为一种专门改善和解决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的家用电器,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民用空气净化器是由工业用空气净化设备向民用消费品转型而来的产品,是目前室内空气净化产品中较为高效可靠的环境空气污染物防控产品。由于目前该类产品并无统一认证标准性能,也无法直观感知,空气净化器行业发展一度缓慢。但有专家预测,我国空气净化器市场容量未来将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在强劲的市场需求下,我国民用空气净化器行业参与企业众多,其中不乏国内外知名品牌,如飞利浦、松下、3M、大金、伊莱克斯、美的、远大等。

随着各路厂家竞相杀入这一领域,各种神乎其神功能的净化器也不断推出。天津家电协会秘书长武淦认为,在空气净化器产品市场,商家打出的各种“除醛杀菌”等健康概念,多为商家炒作,其实际效果难以测定。还有专家认为,空气净化器上的过滤网作用相当有限,在吸附饱和后,净化器恐会变成污染源。

面对行业乱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导致无序竞争现象严重的主要原因,一是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技术水平有限,没有可执行的统一标准。目前,针对空气净化器产品性能的国内现行标准共有3个,分别是关于抗菌除菌性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性能方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和产品净化性能方面推荐性轻工行业标准。3个标准中有很多性能指标相同,但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却大相径庭、相互抵触,最为突出的问题集中在各类污染物净化性能评价上。此外,这些标准中均存在明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缺陷,技术水平不高。直接给第三方检测评价机构开展空气净化器产品检测工作,带来方向性和操作性上的难度,致使业内规范的企业想统一执行标准都难以实现。同时,所涉及主要性能的标准均为推荐性,大部分生产企业选择了牺牲消费者利益而保护自己的标准执行。二是重要指标缺失评价方法,消费者难以选择。适用面积是消费者选购空气净化器产品首先要问的问题,但国内标准中尚无此定义和统一评价方法,导致各企业为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自行任意规定了计算和评价方法,就连称法也五花八门,有适用面积、适用体积、使用面积等。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无法正确选择合适的产品。三是夸大宣传现象普遍,企业自律性差。民用空气净化器产品净化性能的优劣,必须依靠专业检测仪器按一定的测试方法进行评价,导致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净化能力究竟如何,消费者在选购时只能被动信任商家的宣传和提供的检测报告。而基于国内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加之行业内有些不负责任的检测机构出具了不合理的测试报告和数据,类似“1立方”测试舱、任意延长测试时间进行性能测试、最终净化效率99.9%、99.99%等等,误导了消费者。

更严重的是,目前产品认证频出、企业无所适从。进入2012年,我国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认证也纷纷出台,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这些认证的技术要求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认证要求仅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最低要求相同,完全不考虑先进性。虽然这些都是自愿性认证,但企业突然面对不同体系的认证,在不明情况下无所适从。

为扭转空气净化器行业目前混乱的现状,解决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该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行业达成共识迫在眉捷。对此,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空气净化器行业联盟秘书长沈浩认为:行业联盟或许是目前乱象丛生环境下空气净化器行业的一条出路。

为此,在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会支持下,由飞利浦、3M、大金、美的、松下、夏普、奕昕、格瑞卫康、远大、鼎信等企业为代表的近30家行业内企业,中国上海测试中心、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等国内检测机构,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气(治理)净化产品工作组、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等标准化组织和机构,同济大学、上海大学等科研院校共同组织成立了空气净化器行业联盟。

据了解,该联盟响应上海市质监局引导和推动联盟标准工作的标准化发展思路,本着完善国家标准、提供直观性能指标的原则,以满足消费者可自主选购的诉求,并严格健全“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的机制,从空气净化器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抓起,积极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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