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试行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发布:2015/07/08 11:13:11,浏览:440

近期,常州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企业产品标准(食品、药品、农林种植、养殖产品等标准除外)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这项举措大大简化了企业标准书面备案办事流程,企业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传产品标准文本电子版即可完成备案。企业名称变更或对已公开声明产品标准进行修订的,在服务平台上重新自我声明即可。社会公众也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所有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不仅提升了标准备案办理效率,而且还有利于形成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下一步,常州市质监局将收集企业在办理自我声明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方便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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