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09/18 14:18:17,浏览:1546
据介绍,“主动报告”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而制定,不会增加企业的额外负担。内容主要包括:原料进厂是否索证索票、是否经过检验,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相关生产许可条件,是否按规定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出厂产品是否都已检验等。各级质监部门将推动企业建立电子信息系统,详实记录生产全过程,并与质监部门联网。
上述情况由每个企业根据实际状况自主报告,可每月或每季度报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该制度计划明年下半年起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据介绍,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共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2.8万起,重新审核并淘汰了40%的乳制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