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电梯安全和民航安全工作,要求在此前工作基础上,立即启动新一轮电梯安全和民航安全大检查。
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江苏是电梯制造和使用大省,也是航空产业和航空运输大省,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马虎。目前,全省拥有电梯生产企业80余家、约占全国1/3,在用电梯38.2万台、居全国第二位;今年上半年省内9个机场旅客吞吐量1479.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3%、7.7%。
电梯安全检查覆盖所有生产企业、使用场所和维修保障单位,生产企业要密切跟踪电梯运行情况,发现隐患立即通知使用单位停止运行,配合使用、维保单位消除隐患,对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引发隐患的电梯要立即停止生产该型号并采取召回措施。公共场所电梯要重点排查,发现安全风险一律以最严格标准管控和整改,风险突出的必须暂停使用。维保单位要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确保维保人员持证上岗、维保记录完整、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畅通、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完善、接到故障报告后及时施救。
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电梯安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电梯”要全面评估,逐台登记造册、列出清单,经风险评估需要更新改造的电梯,要及时落实政策、资金、措施;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一律依法封停,并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特别是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地方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确保每台电梯均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维保单位和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职责分工,质监、住建、商务、交通、卫计、旅游、教育等部门均领到了任务。质监部门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生产企业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住建部门督促物业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协调解决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的维修资金等问题,推动消除“三无”电梯。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由各条线部门督促,商务部门负责商场、超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车站、客运码头,旅游部门负责宾馆、酒店、公园、景点,卫计部门负责医院,教育部门负责学校。
民航安全的直接责任主体是机场和航空公司,要加大对火种、金属物品、液态物品、危险品的查验力度,提高开包检查率,完善旅客、行李、货物安检现场管控。机场公安机关要加强现场执勤,对重点要害部位开展武装巡逻,提高见警率。对近一段时期国内民航业出现的非理性“维权”、扰乱航空运行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占机、霸机、冲击机场隔离区、控制区等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置。
安检人员是守护民航安全的重要力量,机场、航空公司特别是中小机场、近年来新通航的机场要加强安检人员队伍建设,按规定标准配足空警和安全员,做好预案准备和培训演练,提升空中安保能力。